团体标准保健用品生产使用证书编号解释及跨省应用
证书内容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第十八条规定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民政部关于印发《团体标准管理规定》(国标委联[2019] 1号)文件有关规定,贵单位自愿采用我会在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发布的T/HNJK ××—××××《××××××××》标准。经审核,符合T/HNJK 002-2019《保健用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团体标准规定要求,准予使用。
保健用品团体标准使用包装印刷(如下图)

市场监管总局标准创新管理司答复“团体标准跨省应用的问题”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答复网址https://mp.weixin.qq.com/s/ieA3LMOQCM9eXQ2B-em-sA
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有关社团咨询保健用品时书面回复
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在答复有关社团函时书面回复
关于实施《河南省健康产业发展研究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和
废止原《河南省健康产业发展研究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