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展团体会员及开展团体标准使用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健康产业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实施健康中国行动的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和国家标准委、民政部《团体标准管理规定》文件精神,推进健康中国建设,根据我会在国家标准委(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公告的《河南省健康产业发展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要求。进一步提升我国健康产品品牌价值,更好地规范健康产业发展和服务社会。经研究,决定开展发展团体会员及团体成员免费使用团体标准和社会自愿采用团体标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使用范围与对象
入会企业可根据自己的产业优势,自主免费使用我会在国家标准委(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发布相关团体标准。社会自愿采用的单位需经我会书面同意。
二、使用条件及政策
1、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第十八条:国家鼓励学会、协会、商会、联合会、产业技术联盟等社会团体协调相关市场主体共同制定满足市场和创新需要的团体标准,由本团体成员约定采用或者按照本团体的规定供社会自愿采用。
2、国家标准委、民政部关于印发《团体标准管理规定》(国标委联[2019]1号)文件第二十九条:鼓励各部门、各地方在产业政策制定、行政管理、政府采购、社会管理、检测检测、认证认可、招投标等工作中应用团体标准;第三十条:鼓励各部门、各地方将团体标准纳入各级奖项评选范围。
3、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没有规定团体标准特定使用区域,请自愿采用的单位认真填写《团体标准使用申请表》。
三、第三方检测与评价机构
为保证检测与评价的权威公正性,河南省健康产业发展研究会委托第三方对申请单位产品进行检测评价。标准使用单位需向第三方检测评价机构提供检测样品,由第三方检测机构对提供的样品进行检测评价,对检测产品符合标准要求的单位出具《检测报告》。
四、审定
我会根据《检测报告》对上报资料进行审定,符合条件的颁发“团体标准使用证书”,在本会网站:http://www.hnjkcyw.org/guanbiao/index.aspx,进行贯标证书查询,证书编号为我会在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公告备案的证书编号:豫健用准字[年份]××号。本证书编号不是政府部门批准的生产文号,只作为使用单位的团体标准使用证明,不作为其它使用。
为了进一步凝聚健康产业力量,壮大健康产业实力,树立健康产业形象,决定再吸纳一批优秀健康产业单位充实到我会队伍中来。
鉴于贵单位的影响力及为我国经济建设所做出的突出贡献,特邀请您为河南省健康产业发展研究会团体单位,让我们共同为健康产业的美好明天努力奋斗!
附:1、团体单位入会申请表 2、团体标准使用申请表
3、团体标准使用备案表 4、对会员单位的服务事项
电话:0371-65055606 13937128538
联系人:杨国勇 电子信箱hnjkcy@126.com
河南省健康产业发展研究会
2023年1月10日
团体会员入会申请登记表
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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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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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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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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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会长成员单位 ( )理事成员单位 ( )会员成员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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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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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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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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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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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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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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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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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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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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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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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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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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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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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非本省单位不填写《入会申请登记表》。
2、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单位简介供河南省健康产业发展研究会存档。
3、请将此表签章后邮寄或邮箱至河南省健康产业发展研究会。
4、会费标准:按照《河南省健康产业发展研究会会费收取标准及管理办法》收取。
5、如通信地址、电话、单位名称、主要负责人或联系人变动时,请及时函告研究会秘书处。
6、河南省健康产业发展研究会账户:
户 名:河南省健康产业发展研究会 开户行:郑州市中国银行建设中路支行
账 号:2520 2878 1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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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健康产业发展研究会:
我单位自愿加入河南省健康产业发展研究会,遵守研究会章程,履行会员义务,按时缴纳会费。
承诺(入会)单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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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会意见: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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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蔡女士 地址:郑州市金水路96号
电话:18768868330 邮箱:hnjkcy@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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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体会员单位编号:M1641JKCY 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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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团体成员单位的服务事项
1、为团体成员单位颁发相应的证书、铜牌。
2、免费每月为团体成员单位在网络新闻发表一篇宣传稿件,团体成员单位不提供稿件则无法宣传。
3、团体成员单位可分别免费使用我会在国家标准委(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公告的相关团体标准。
4、免费参加研究会组织的各种学术交流、论坛活动。
5、为团体成员单位或个人优先向河南省科协申报年度河南省青年人才托举工程项目、年度河南科技智库调研课题、百千万创新驱动助力工程示范创建单位、河南省中原青年拔尖人才、河南省创新争先奖、百千万创新驱动工程、学术助力产业发展工程、百千万科普工程、科普信息化工程等。
6、努力适应新形势的要求,深入调查研究,向政府提交研究报告,积极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反映会员诉求。当会员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研究会将免费为团体成员单位提供法律咨询、积极协调当地专家与团体成员单位建立专家服务站。
7、协助团体成员单位参与招商引资、博览会、投融资论坛、项目对接洽谈会等,促进行业间、企业间的经济合作。
8、协调有关专家适时走访调研团体成员单位,了解团体成员单位的经营状况,力所能及地协调和解决一些科学技术实际问题。
9、与中国银行合作,为企业提供科技信用贷服务。
10、团体成员单位可以申请研究会主办,团体成员单位承办相关活动。
11、团体成员单位可申请免费使用“健康产品(品牌)”三重防伪标签。
自愿使用保健用品团体标准承诺书
为加强《保健用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规定范围内团体标准的管理,强化保健用品生产经营企业诚信意识,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特向河南省健康产业发展研究会签订团体标准保健用品生产使用证书承诺书,并向社会承诺:
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民政部关于印发《团体标准管理规定》的通知和《河南省健康产业发展研究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依法经营,诚实守信,自觉接受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二、我单位自愿采用的团体标准 ,保证符合团体标准规定范围内有关要求,保证申报材料真实、准确、有效和团体标准使用准确无误,否则本申报单位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和后果。
三、在对保健用品、健康产品(品牌)广告宣传、说明书上,不虚假夸大宣传,不宣传疾病预防及治疗功能,诚信经营。
四、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团体标准使用备案表》内容,不违反规定添加。
五、提供自愿入会申请表、第三方出据的产品安全性检测评价报告、产品质量保证体系和制度、企业自愿使用团体标准《保健用品生产使用证书》承诺书、营业执照及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团体标准使用备案表、法人身份证、厂区地里位置图及厂区照片、生产车间布置图及车间照片、生产设备清单及设备照片、检测设备清单及设备照片、保健用品标签及产品说明书、产品配方和配方依据、生产工艺流程图、机构设置框架图复印件、其它资料,并在每一页加盖公章。
六、产品包装与我会在国家标准委(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发布的团体标准保健用品生产使用证书编号:豫健用准字[年份]×××一致。本证书编号不是政府部门批准的文号,只作为使用单位的使用我会的团体标准证明,不作为其它使用。在产品包装上必须有执行标准、产品备案编号、标准使用证书号。产品包装报请研究会审核、备案。
七、对所经营的保健用品质量安全负责。对所经营企业的安全生产负责。
八、本企业如违反上述承诺,自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法人签字:
质量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说明:所称的保健用品,是T/HNJK 002—2019《保健用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团体标准规定的、是指直接或间接用于人体皮肤表面,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具有日常保健、促进康复和健康功能的贴剂、膏剂、喷剂、擦剂、粉剂、艾灸等保健用品。是指已在民间长期使用,方法简单,安全有效,具有调节身体机制、缓解身体不适症状、促进健康作用,适用于亚健康人群用于调理及养生保健的产品。不代替药品、医疗器械、消毒用品、保健食品、化妆品等使用。
附件 1 受理编号 :
团 体 标 准 使 用申 请 表
标准名称:××××××××××
使用名称:××××××××××
申请单位:×××××××有限公司
受理日期: 年 月 日
河 南 省 健 康 产 业 发 展 研 究 会
填 表 说 明
1 、本表申请内容及所附资料均须打印 。
2 、本表申请内容应填写完整 、清楚 、不得涂改 。
3 、“采用标准名称”栏中需在所使用的团体标准前□内打 “ √” 。
4、豫健用准字[年份]×××号,是我会在国家标准委(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发布的团体标准保健用品生产使用证书编号。本证书编号只作为使用单位的团体标准使用证明,不作为其它使用。
5、在产品包装上必须有执行标准、产品备案编号、标准使用证书号。产品包装须经我会审核、并备案后方可。
6 、提供自愿入会申请表(本省)、第三方出据的产品安全性检测评价报告;产品质量保证体系和制度、企业自愿使用保健用品团体标准承诺书、营业执照及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团体标准使用备案表、法人身份证、厂区地里位置图及厂区照片、生产车间布置图及车间照片、生产设备清单及设备照片、检测设备清单及设备照片、保健用品标签及产品说明书、产品配方和配方依据、生产工艺流程图、机构设置框架图复印件、其它资料,并在每一页加盖公章。
7、T/HNJK 002—2019《保健用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适用于《膏贴类保健用品生产技术规范》、《粉类保健用品生产技术规范》 、《擦抹类保健用品生产技术规范》 、《艾条(柱)保健用品生产技术规范》等 。
8 、本 “申请材料”需逐页加盖公章 ,交一式两份 ,其中原件 一份 ,复印件一份 。
9、河南省健康产业发展研究会--团体标准--保健用品生产使用证书编号解释:保健用品生产使用证书编号,不是政府批准的生产文号,是河南省健康产业发展研究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民政部关于印发《团体标准管理规定》,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等十七部门联合印发《关于促进团体标准规范优质发展的意见》和河南省人民政府令《河南省标准化管理办法》,起草并在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发布的团体标准,团体标准保健用品生产使用证书编号为:豫健用准字[年份]×××号。豫:代表河南省。健:代表健康产业发展研究会。用:代表保健用品。准:代表团体标准。字:代表几几年几几号。
企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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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省 □ 外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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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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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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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 用 执 行 标 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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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在所使用的团体标准前□内打 “ √”
□T/HNJK 01—2020《膏贴类保健用品生产技术规范》
□T/HNJK 02—2020《粉类保健用品生产技术规范》
□T/HNJK 03—2020《擦抹类保健用品生产技术规范》
□T/HNJK 04—2020《艾条(柱)保健用品生产技术规范》
□T/HNJK 05—2020《中医艾灸操作规范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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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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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NJK 002—2019《保健用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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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
使用
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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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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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准 使 用 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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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0: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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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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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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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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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 □集体企业 □私营企业 □中外合资企业 □外商独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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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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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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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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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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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 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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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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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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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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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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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 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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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第十八条规定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民政部关于印发 《团体标准管理规定》 (国标委联[2019]1 号)文件 和《河南省健康产业发展研究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有关规定 ,由社会自愿采用我会在国家标准化管理 委员会(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发布的相关团体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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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承诺 :
保证采用的团体标准申报材料真实 、准确 、有效,标准使用不夸大宣传,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本申报单位愿负相应的法律责任 ,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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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单位 :(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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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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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健康产业发展研究会团体标准评价认证中心意见 :
负责人(签字) :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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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使用证书编号 :豫健用准字[2022] 号(本证书编号不是政府部门批准的生产文号,只作为使用单位的团体标准使用证明,不作为其它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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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体标准使用备案表
企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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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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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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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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型号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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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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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健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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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宜人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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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适应人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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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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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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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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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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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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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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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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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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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单位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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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采用的团体标准申报材料真实 、准确 、有效,标准使用不夸大宣传,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本申报单位愿负相应的法律责任 ,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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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由团体标准归口管理单位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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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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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NJK 01—2020《膏贴类保健用品生产技术规范》 □T/HNJK 02—2020《粉类保健用品生产技术规范》 □T/HNJK 03—2020《擦抹类保健用品生产技术规范》 □T/HNJK 04—2020《艾条(柱)保健用品生产技术规范》 □T/HNJK 05—2020《中医艾灸操作规范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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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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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NJK 002—2019《保健用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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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使用证书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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豫健用准字[2022] 号(本证书编号不是政府部门批准的生产文号,只作为使用单位的团体标准使用证明,不作为其它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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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标产品备案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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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JYP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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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证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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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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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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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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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本产品如有质量问题请与生产企业直接联系。2、本保健用品生产使用证书编号只作为使用单位的团体标准使用证明,不是政府部门批准的生产文号,不能代替药品、医疗器械、消毒用品、保健食品、化妆品等使用,严禁仿冒药品、宣传治疗作用、夸大宣传、欺诈消费者。3 、国家十二五规划把保健用品归纳为国家健康服务业五大支柱产业之一,国务院印发《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国务院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40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豫政[2014]57号均含支持保健用品。4、经检测合格,包装标签、说明书和广告按照国家相关要求和团体标准使用备案表制作,包装设计备案后方可生产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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